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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族的家庭,过去多为为家长制的大家庭。已完全被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所取代。家庭中父母为绝对权威,对子女婚姻实行父母包办。解放前,保安族不与非伊斯兰民族通婚,而且不同教派之间通婚情况也罕见。习惯早婚。还要取得教主的许可。不过,这种情况已有所改变。男方从说婚到结婚,至少要送两次彩礼,礼金很重。第一次说亲时,称“定茶”;第二次在举行婚礼前,称为“干礼”。结婚选在“主麻日”。新娘过门后,三天不吃夫家饭菜,而是由娘家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