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也”是侗语音译,为做客之意。但这种客人不是一般的客人,是特指村寨之间互相访问的集体客人。当地汉话称为“吃乡食”。一般在春间或秋后进行,是侗乡规模最大的社交和娱乐活动。规模不等,少则20—30人,多则100余人。男女老少均可参加。都要带上本寨的歌队、戏班、芦笙队、诵款人等。事先由客寨到主寨下贴,主寨认可接受贴子,双方约定日子。主寨各家各户作好接待准备,客寨组织好队伍,作好行前准备。
贵州黎平、榕江、从江一带的“为也”队伍多以歌队或戏班为主。当客人来到主寨时,主寨的姑娘们用稻草人、布匹或板凳、织布机、水桶等物品拦住寨门,唱起了拦路歌。双方对答后,放炮迎客,杀猪宰牛,盛情接待。“为也”期间,整个村寨成了文娱大舞台,开展对歌、唱戏、斗牛等活动。客人走时,每个姑娘拿出几条自织手帕挂在竹竿上作为赠送给客人的礼物。还要包上装鱼肉的糯米饭包给客人路上作午餐。
广西三江的“为也”队伍多带上芦笙队。芦笙队员身穿羽毛花衣,头插鸡尾。路过其他村寨时,奏《过路曲》,不进寨。快到主寨时,奏《进寨曲》。主寨芦笙队奏《迎客曲》出迎。进寨后,主客两队进鼓楼坪赛芦笙。赛完后,芦笙队和其他客人都集中在鼓楼坪上,待主寨寨老一声令下,主人们便争相涌入坪中“抢客”。他们抢去客人头上的鸡尾,客人便随之到家,宴饮作乐。次日再比赛芦笙。有的地方还要举行踩歌堂、对歌、比武等活动。欢度3—5日方散。别离前要举办一次全寨性大宴,侗语称janlsigx,在鼓楼或风雨桥上举行。席间主客各出一人,讲诵款词和赞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