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家庭的婴儿出生几天后,就开始生活在摇篮中,周岁之后,爬出摇篮,开始走路,但睡觉还是在摇篮里,直到两岁或两岁半。
鄂温克人的摇篮(鄂温克语,叫额莫贺),是用乌勒特毛(山丁树)或西勒特毛(红柳树)制成,呈长圆形,长约90公分,宽约35公分,边高约8公分。摇篮的底部由两块薄扳接成,从中部开始徐徐向上,接角处与平面呈45度角,婴儿的头枕部不用木板,在其部位的边上凿出针眼,缝上用红、绿、黑颜色的线绣出蝴蝶花纹或云纹图案的布。摇篮头部的背面挂上串起来的鸡或野鸡腿骨、鹰爪、雄野猪獠牙(哈皮兰)等。摇篮头部左右两端各缀上三条五颜六色的串珠。摇篮头部以下的两个木边上,凿几处孔穿上细皮绳,再系宽布绳,以便将孩子捆绑在摇篮里。
定居区的鄂温克人在屋内房梁上备有一根长长的用公狍脖皮制成的皮绳(奥勒根),不用时高高的系上去,这跟皮绳的两端有特制的铁环或铜环(钢古),专门用来钩住摇篮头尾两端的环形皮绳,使其稳稳当当地挂起来悠荡。这种铁或铜环制得非常精致,还刻有花纹,尤其用久了的铜环,越发闪着黄色的光亮,宛若一幅精美的艺术品。狩猎鄂温克人,将摇篮挂在“仙人柱”内母亲铺位的横杆上。迁移时母亲将躺在摇篮的婴儿驮在驯鹿背上。到了宿营地,在还没搭起“仙人柱”前,将摇篮挂在树上。夏天鄂温克人在摇篮的上面覆盖薄布,以防蚊虫叮咬婴儿,冬季覆盖厚布或皮子,以防寒气袭人。为使覆盖物与婴儿面部有一定的间隙,在摇篮的上半部安上半圆形的细木杆(玛力兰),使覆盖物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