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各族群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之间不通婚,男女结婚后,任何性放纵和乱伦行为都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要受到严厉的制裁,而婚前男女之间的交际却非常自由。婚姻的缔结虽然也有出自父母的主意,但大多数都是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合的。泰雅男子向女方求婚,以吹口哨表示爱情。阿美则是女子亲自到男家,以赠物表达思慕之意。阿美、排湾等族群男子向女子求婚时,求婚者必须竞相入山砍相思木负至女家,以善负重和最多又最快来竞争。这种求婚方式,男子必须苦练好几年。泰雅、曹、布农、排湾等族群曾经有过抢婚习俗,但这种原始遗风早已消失。此外,曹、布农、赛夏等族群有交换婚,即甲家娶乙家女,甲家女也嫁给乙家,在赛夏人中还有丈夫的姊妹嫁给妻子的兄弟的习惯。台湾各族群结婚的年龄不一。阿美人男子在十四五岁时就编入集会所少年组,锻炼三四年后升入青年组。这时,男子取得成人资格后即可以结婚。泰雅、布农和曹族群,男子十七八岁熟悉农耕和狩猎后即为成年可以结婚。各族群女子在十五六岁掌握熟练编织技术后即可结婚。男女通过一定的结婚仪式方能结为夫妇。近几十年传统婚龄有所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