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族音乐分民歌、器乐曲(包括舞曲)两大类。
民歌 可包括“安”、“月令”、“吉尔”3类:
安泛指歌曲。这里指旋律优美、宽广,并有固定唱词和曲名的歌曲,又可分为“阔西安”(牧歌)、“巴拉克西安”(渔歌)、“安给西安”(狩猎歌)、“玛罕拜特安”(情歌)、“迪纳依安”(宗教歌)等。人们把唱这类歌曲的歌手称为“安奇”。安的歌词多数以11个音节为一句。音节分344式和434式两种。演唱形式也有两类:一类是独唱,旋律抒情、徐缓,以 、为主要节拍,多数为带有副歌的单二部曲式,或起承转合的4句体乐段结构,也有少数为两句体乐段结构。如《阿勒空额尔》 《阿尔泰》 《云雀》、《页里麦》、《明亮的眼睛》等。另一类是弹唱曲,亦称冬布拉弹唱。
“月令”凡属即兴填词的民歌都称月令。它的曲调丰富,旋律简洁,多数是上下两个乐句或经过扩充的单乐段构成,常以衬词为曲名。演唱形式主要有“艾依提西”、“达斯坦”两种。
“吉尔”即婚礼歌。亦称“托依吉尔”。哈萨克族有一套婚礼歌伴随着婚礼仪式的全过程,包括《怨嫁歌》、《哭嫁歌》、《劝嫁歌》、《送嫁歌》、《挑面纱》等。每句歌词多由7个音节组成,情绪由哀怨发展到欢快热烈。
“器乐曲”哈萨克族器乐曲统称“魁”,它的曲目丰富,多由冬布拉演奏 广为流传的曲目有《紫色的走马》、《达因阔勒》、《四个旅行者》、《恰哈拜?恰拉甫》等。曲式结构严谨,常采用动机发展式、主题展开式和近似回旋曲式 3种。乐曲《紫色的走马》即用主题展开式的曲式结构和三连音的节奏型表现了骏马驰骋的音乐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