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统”概念最初由华夏族人提出,但它并不只是指华夏族的一统,而是逐渐囊括了中国的其他民族。在历史上,中国有很多名词来指称“大一统”的人文范围,比如“天下”、“华夷一家”等,在今天,这个范围则用“中华民族”来概括。“中华民族”的提法,最先在1902年由梁启超正式提出,并得到了民国创始人孙中山先生的大力倡导。孙中山先生在1912年1月1日发布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称要“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此后,他进一步明确“中华民族”的概念,宣称“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自此,“中华民族”的概念日渐被广泛使用,越来越深入人心。必须注意,孙中山先生当时所提的“五族”,并非特指五个民族,而是中国境内各个民族的泛称。在今天的中国,“五族”一词已被“56个民族”的提法所替代。
用“中华民族”来指称中国的民族,不仅具有政治意义,而且也比较科学,符合中国的人文历史。所谓的“中国人”,是一个不断融合、扩展的民族集合体。金庸先生称:“欧洲罗马人向东征过,向西征过,向南向北发展,而我们中国人是东南西北都有,然后向中原集中”;“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讲融合汉人可以开放融合,很多少数民族和我们融合在一起,都变成了中国人。”因此,把“中国人”等同于“汉人”(如英语中这两个概念彼此不分,都用“Chinese”来表示,在其他西方语言中情形也相似),实是大谬。事实上,“汉人”的称呼要到汉朝以后才产生,在这之前有“诸夏”、“华夏”的说法,在这之后还有“唐人”的称呼。汉朝时的“汉人”,本身就已是诸多民族和种族的融合,比如先秦时代南方一带的“荆蛮”等等。再往前推,即使是华夏族最早的祖先们,也是不同部落民的融合,其中一些人在融入华夏族时也不过是“外族人”,即所谓“夷”人。故孟子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距也千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行志得乎中国。”
在“汉人”的称呼出现之后,又有许多其他民族活跃在中国历史舞台上,如匈奴族、鲜卑族、羯族、氐族等,有的在中原建立了政权,但后来他们都消失了,其中一部分融入了汉族,一部分演化为其他名称的民族。没有被汉族融化而独立延续下来的民族,也与被融化掉的那部分人一样,都构成了“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当中原地区的中国人在把自己视为一个称作“汉人”的族类时,他们对周边的一些非汉民族依然有某种认同感,认为他们与汉人同出一源。如《史记》称北方的匈奴人“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鲜卑族则是“黄帝子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更重要的是,这些说法也得到了其他民族的认同,如五代时期的匈奴首领赫连勃勃(381-425年)宣称“朕大禹之后,世居幽、朔今将应运而兴,复大禹之业”,他因此把自己建立的国家命名为“夏”。史学家们认为,从严格的史实来看,“五胡诸族,多好自託于古帝之裔,其说殊不足信”。但这些不足信的传说之存在,本身就足以表明,中国的汉族与非汉族之间,相互拥有某种精神上的认同感。
“中国人”或者说“中华民族”的范围之所以能逐步扩展,可以归因于同它相伴相随的中华文明之向心力。“中华文明”指的是最先在中原地区发展起来、以华夏族为核心、逐步包容其他民族和种族而形成的文明。孔子在《春秋》中称“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这清楚地表明中华文明并无种族壁垒,非华夏族人只要接受中华文明,就完全能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孔子还进而主张“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这表明孔子期盼华夏文明的自然扩展。正如美国汉学家列文森所言:“中国人古来并不重视异民族的肤色容貌,而只重视它的政教礼乐。”亦如金耀基先生所言:“中国是一个国家,但它不同于近代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它是一个以文化而非种族为华夷区别的独立发展的政治文化体,或者称之为‘文明体国家’(civilization-al-state),它有一独特的文明秩序。”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出身氐族的前秦皇帝苻坚要宣称“朕方混六合为一家,视夷狄为赤子”了。
由于汉族人居住在中华文明的发源地,而且人数占绝对多数,因此汉族构成了中华民族的主体。不可否认,历史上的汉族人有时也保持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对非汉族采取贬低和歧视的姿态,这可见诸众多汉文典籍。不过,民族歧视并非古代中国人特有的现象,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和种族歧视现象仍远未根绝。另一方面,狭隘的汉族主义,与“中华民族”的概念也不是非此即彼、截然对立,两者往往是并存的。汉族人在遭非汉族压迫时,对待“民族”的概念往往比较情绪化,而在其他大部分时期里则能较理性地看待这个概念。如明太祖朱元璋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为反元口号,但在重建汉族王朝后即宣称:“圣人之治天下,四海内外,皆吾赤子,所以广一视同仁之心。朕君主华夷,抚御之道,远迩无间。”光大明朝“大一统”局面的明成祖也称:“华夷本一家,朕奉天命为天子,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者,皆朕赤子,岂有彼此。”中华民国创始人孙中山先生的态度转变也完全相同,他在鼓动和领导反清革命时一向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为号召,似乎把非汉族的满族“鞑虏”放在“中华”的对立面,但在推翻清王朝后,正是他本人马上倡导“五族共和”并宣扬“中华民族”。
在对待历史问题时,汉族人的民族观念更加理性。汉族人虽然愤恨于异族王朝的统治,但从不否认非汉族人也是“大一统”中国历史的组成部分。且不论众多非汉族个人(如汉朝的金日磾、唐朝的李光弼、明朝的郑和)的历史作用得到肯定,就是入主中原的异族王朝,由于一般都接受中原文明并继承汉族王朝的政教制度,也往往被赋予正统王朝的历史地位,正如元代汉人所说:“能用士而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这种认识不只是停留在偶尔一些历史时期的理论上,而且也付诸了实践。中国历代的正统史书,很严肃地收录了诸多非汉族王朝的历史,其中不光有元、清这样的大一统王朝,也包括南北朝、五代十国时期诸多短命的或非一统的异族王朝以及辽、金诸王朝。汉族王朝为前代异族王朝修史,是承认它们正统历史地位的一个明确表示;同样,异族王朝也乐意充当中国正统王朝的角色,故元朝、清朝建立后也仿效汉族王朝的做法,为前代王朝修史,并且得到了后世的承认。这些通称为“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的正统史书,构成了“大一统”中华民族历史的完整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