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有其独立的语言文字系统。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语言。和蒙古语同一个语族的语言还有达斡尔语、土语(蒙古尔语)、东裕固语、东乡语、保安语等。蒙古语多音节词的第一音节和闭音节的单音节词有长短元音的对立。第一音节以后的短元音由弱化走向失落,形成复辅音出现在音节末尾或复辅音自成音节的现象。有元音和谐律。构词附加成分在词根之后,接在名词后面时,表示数、格、反身、人称领属等语法意义;接在动词后面时,表示体、态、时、式等语法意义,形成黏着语的特点。
全世界蒙古族人口约有700万,由于历史原因,他们分散居住在中国、蒙古国、俄罗斯等国家,在我国内蒙古、新疆、河北、青海、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四川等省区约有400万蒙古族。据有关统计,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等蒙古人聚集地方,70%以上的蒙古人以自己的民族语言做日常生活的主要用语。在保持民族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较好的地区,保持蒙古语的纯正性比较好,否则相反。我国蒙古语分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布里亚特三大方言,在语音、语法、词汇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别。现各方言区通用畏吾体蒙古文。
蒙古语各地方言之间互相都能沟通。近一百年以来,由于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各地蒙古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加强,经过互相学习、互相吸收,各方言之间的差异在逐渐减少。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在国内蒙古语区统一使用畏吾体蒙古文(新疆蒙古族部分使用“陶德”蒙古文)和内蒙古编写的蒙古文通用教材,促进了各地、各方言区蒙古人之间的语言文化交流。1977年由内蒙古自治区牵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在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