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沿革来看,怒族聚居区汉代属于越巂郡和永昌郡辖地;唐宋时期,为南诏和大理地方政权统领;先 后分属南诏政权的铁桥节度使、剑川节度使和大理政权的澜沧郡(后改为兰溪郡);元明清各代,分属丽江 、维西、兰坪各地治所的土司管理;清末,北部怒族地区(今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丙中洛一带)沦为西藏 察瓦龙土司的势力范围。
辛亥革命以后,云南地方当局为遏制英帝国主义对我国西南边疆的鲸吞蚕食,自1912年(民国元年)起,先后在怒族聚居区设立了碧江、福贡(原叫“康乐”)、贡山三县,成立设治局,进行直接管理,从而结束了土司政权的统治。云南地方当局在设立县治之后,推行“开笼放雀”政策,解放家庭奴隶,开道路,办学 校,兴商旅,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怒族社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政策,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8月,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区,1957年1月改为自治州,州府曾设在怒族聚居的碧江县城知子罗镇,辖碧江、福贡、贡山、兰坪、泸水五县。其中贡山于1956年改设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1986年碧江撤县,原属碧江县的怒族聚居区成立匹河怒族乡,属福贡县管辖。州府今在泸水六库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