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丧俗各地不同,互助土族多实行火葬,民和土族除非正常死亡和夭折小孩火葬外,均实行土葬。
大通土族也有一部分行土葬。土族把火葬视为一种神圣的丧葬方式,隆重的火葬限于正常病故的老年人,而且必须有子嗣。非正常死亡或青少年早逝者,则采取火葬中最简便的方式进行。土葬习俗与汉 族基本相同,但也有差别。天葬对象是夭折的婴儿和少儿。
天葬形式和其他民族不同,既没有固定的天葬台也没有天葬仪式。水葬主要是在黄河沿岸的土族中实行,对象是早逝的少男少女。火葬仪式隆重肃穆,一般在三至七天内送葬,举行丧礼要请喇嘛念经三 天,请本村的老人念嘛尼,丧礼最后一天,亲朋到亡人灵前吊唁献哈达、献馒头。
人死以后,先脱去衣服,使成蹲状、双手合掌、两拇指于下颔肩,用五寸宽的长白布条捆住,上穿斗笠或布日拉(死者的衣服),下围布裙(老年人用黄布做、年轻人用白布做)、然后入殓在木制的灵 轿内。老年人的灵轿做的比较精细,大小以恰能蹲一人为宜,式样象一座“一转三”的庙宇,上面有精 心雕刻的悬梁吊柱、花卉图案,轿的顶端刻有日月模型,用油漆着色。
火葬那天、送灵轿至火化现场,将死者面向西方,放入火炉内,用柏树枝点燃火,并砸碎灵轿,投入炉内同时焚烧。一般在火化的第三天,将骨灰装进一尺多长的木匣或瓷罐内,暂时埋在一个地方,等 到来年清明节,再埋在祖坟墓地。亡人送葬后,子孙服丧,一般为四十九天。土族没有特制的孝服,服 孝期不穿戴有色彩的衣服,三年不贴春联,当年不走亲访友。死者衣物施舍给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