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晚忌不洗脚,而吃团年饭的碗筷忌洗刷。正月初一晨忌陌生人进家门;除夕晚忌留出嫁女在娘家。正月初一晨忌妇女早起床;忌跨竖在门口的陆色白石,忌跨火塘的座锅石,忌水泼火塘中的火;客人进屋忌讳主人吐唾沫;忌客人座火塘左边的座位;忌戴头笠进屋,忌扛着锄头进厨房;晚上点火回家,忌火把点进屋内。晚上回家先入火塘屋,忌先入卧室;死者入棺或火葬时,属相克者忌在现场。披麻戴孝的人,忌进别人家的门。
居住纳西族民间住房,在明清时还普遍是井干式“木楞房”,用圆木纵横相架,层面高至七八尺,即加缘行,覆之以板,石压其上。在木楞房的正房(祖房)中,有一个高出地面的灶台称为“格古鲁”,中间为火唐塘,安上大型铁制三角架,用来烧水,烤火和安锅做饭,会客、用餐和老人就寝均在这个灶台上。火塘两边铺木板,右是主位,左是客位,不能相混。
丽江坝区,尤其是大研古城内,纳西民居则普遍是土木结构的瓦屋楼房。建筑平面结构大多是“三房一照壁”,富裕人家也有“四合五天井”的布局。纳西族的“三房一照壁”正房较高,主要供老人居住,两侧厢房略低,由下辈居住,再加上正房对面一堵照壁,看上去主次分明,布局协调。天井供生活之用,多用砖石铺成,常以花草美化。如有临街的房屋,多被辟为铺面,主人自己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屋基采用石头砌成,墙用土坯砌起,有的四角用砖修饰,上段则用木板围封,屋架强化穿斗功能,增强了搞震能力,使房房具有“墙倒屋不塌”的特点。屋面都用筒板瓦覆盖,前后出檐,人字面坡交接处装饰“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