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或“舞龙灯”,在全国各地和各民族间广泛分布,其形式品种的多样,是任何其他民间舞都无法比拟的。
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以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文字;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的记录中已有明确的各种舞龙求雨的记载;此后历朝历代的诗文中记录宫廷或民间舞龙的文字屡见不鲜。直至现在,龙舞仍是民间喜庆节令场合普遍存在的舞蹈形式之一。龙舞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其道具造型、构图变化和动作套路。
根据龙形道具的扎制材料的不同,分为布龙、纱龙、纸龙、草龙、钱龙、竹龙、棕龙、板凳龙、百叶龙、荷花龙、火龙、鸡毛龙、肉龙等等;北方龙舞的制作一般高大粗重,风格古朴刚劲;南方龙舞则精巧细致,活泼敏捷。龙舞从色彩上可分为黄、白、青、红、黑等,以黄龙最为尊贵。
龙舞的构图和动作一般具有“圆曲”、“翻滚”、“绞缠”、“穿插”、“窜跃”等特征。龙舞的传统表演程序一般为:“请龙”、“出龙”、“舞龙”和“送龙”。民间有“七八岁玩草龙,十五六耍小龙,青壮年舞大龙”的说法。舞龙人数少则一人舞双龙,多则百人舞一大龙。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和信奉的祖先;龙舞是华夏精神的象征,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合力、奋发开拓的精神面貌,包含了天人和谐、造福人类的文化内涵,是中国人在吉庆和祝福时节最常见的娱乐方式,气氛热烈,催人振奋,是中华民族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