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对名医、神医、药王的崇拜和纪念,反映在土司制度下,壮医药是受到社会重视的。如《宁明州志》载:“医灵庙在东门外附近城脚”;《邕宁县志》谓:“药王庙在北门大街,东岳庙左侧”;《柳州县志》称“药王庙,在西门内”,等等。清代以前,壮族地区基本上没有西医,中医也为数不多,这些被立庙纪念的神医药王,尽管多数没有标出姓名,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民间名医,因为他们的高明医术和高尚医德而受到群众的敬仰。忻城土司衙署附近现仍保存有一座“三界庙”,据民间传说三界就是壮族的一位神医,他得仙人传授异术和法宝,专门为穷苦村民诊疗疾病,药到病除,起死回生,名气很大,得以立庙享受百姓香火。三界庙能修到土司衙门旁边,亦可以从侧面反映这位神医在土官土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
土司对民族医药采取的一些褒奖措施,对于民族医药的发展,应当说也是有一定促进作用。广西庆远协左营三司把总(土官名)李某赠给名医谭靖修的一块牌匾,大书“妙手婆心”四字;一些民间壮医因医术高明,德高望重而被作为地方名人入选地方志,如《融县志》:“路顺德,古鼎村人,殚精医学,著有《治蛊新方》一册”;《象县志》:“蕈德本,同庚村人……善治跌打损伤”;《三江县志》:“侯第福,寨壮乡佳林村……表脉理,用草药”,等等。正是由于壮医药在土司制度下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一些特殊的诊疗方法和验方秘方得以初步总结和逐步提高,如壮医浅刺疗法、斑麻救法、青蒿绞汁内服治瘴等,早在宋代文献中就有记载;南宋医书分类中,还出现了《岭南方》一类(专门列岭南少数民族医书)。清代《柳城具志》指出:当地患病者服药,不尽限于仲景叔和,间有用一二味草药奇验者。其他针灸之术,以妇人尤为擅长”。著名的壮医药线点灸疗法,其主要传人就是清末民初的柳江女壮医楷蕈氏。一些壮族地区如靖西、忻城、贵县、隆林等还自发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民族药市,促进了壮医药的学术交流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