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的彝族居民,在新年后的农历二月初十和十一日,还要过一次年节,彝语称这个节为“麻龙火”。每当农历二月初十这天上午,各家各户都要准备一桌丰盛的团圆饭,然后由家庭主妇给自家男子敬一杯酒,接着全家共进午餐。到中午时,男人不论大小都集中到两位“麻公巴”家喝酒。“麻公巴”据说是祖先打仗时首领的化身,人们在他家只喝酒不吃饭。第二天,男女老少都集中在舞坪上,由两位“麻公巴”领头,按“拉么”(老主人)和“萨南”(开腔人)划定的路线跳铜鼓舞。舞毕,“仰巴”(吹五笙的人)再吹一阵五笙,接着人们就地吃午饭,大家互相敬酒,共庆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