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封建关系的束缚,其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在“保安三庄”占总户数6.7%的地主、富农却占有全部耕地的33%以上,并和当地回族官僚、地主共同霸占着大河家地区的大片林地和果园,几乎垄断了当地所有水利资源。贫苦农民仅有17%的耕地,而且大部是山根干旱地或贫瘠的河滩地。实物地租是地主对农民进行剥削的主要形式,租率一般在50%以上。高利贷剥削名目繁多,其中被称为“驴打滚”的月利一般为一分。致使农民负债累累。此外,地主阶级还通过雇佣长工、无偿劳役、买卖丫环等形式进行剥削和压迫。由于这种沉重的封建压榨,保安族地区的农业生产十分落后,粮食亩产不过百斤,人民的生活很苦,加上国民党政府和军阀的抓丁派款和苛捐杂税,致使许多人家破人亡。
保安族以农业生产为主,部分人兼营手工业和副业。他们的农业生产在东迁前已见诸记载,至清雍正初年,保安、撒拉地区,凡有成熟之地,久为恒产。东迁后学习汉、回等族生产技术,耕作采用豆、麦倒茬轮歇制,使用先进的生产工具等,开始大量种植小麦。1949年前,保安族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大麦、豆类、洋芋、荞麦、胡麦、大黄芥和小辣芦等。手工业以打刀为主,被称为“保安刀”,约有100多年的历史。保安刀的生产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制作技艺高超,锋利耐用,精致美观。著名的“双刀”和“双垒刀”的刀把,多用黄铜或红铜、牛骨垒叠而成,图案清雅美丽,享有“十样景”的赞语,誉满甘肃、青海、西藏等省、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保安族获得了民族平等和自治权利。1952年在聚居地区大河家、刘集成立保安族民族乡,1981年9月30日建立了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在自治机关中,保安族领导干部占有相当比例,历届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保安族的代表。经过社会改革,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
40多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今的大河家、刘集一带,水利事业逐年发展,水浇田由建国初期的数百亩发展到七千多亩;兴办了一批乡、队企业,“保安刀”的产量迅速增长;沿山坡栽种了大片榆、柳以及花椒、水果、核桃等经济果木;建立了医院、供销社、邮电所;过去只有一所小学,现在中小学在校生超过建国前16倍以上。队办小型电站,为各族人民造福。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农村集市贸易活跃,人民生活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