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学水平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对舞蹈风格的把握。教师首先要在教学中把这种风格提炼反馈给学生,使学生更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这种风格。在教学过程中,还应指导学生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这是被前人所证实了的行之有效之路。同时教师应间接地掌握各种信息,随时代脉搏而动,从书中获得相关知识,具备高深的艺术修养,全面了解蒙古族民族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尤其应掌握所教授的舞蹈中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舞蹈动作元素,并在训练时力争做到四个准确:示范动作准确、风格把握准确、语言讲解准确、指正缺点毛病准确。
所谓“元素”就是一个民族民问舞蹈中最具代表性、典型性基本的体态、动律,也是最能体现舞蹈风格的最基本的动作。正像我们建筑高楼大厦应从建地基开始一样。“元素”的东西把握好了,就为今后的学习作好了铺垫,从而有助于风格的掌握和更深一步的学习。举个简单的例子:如屈伸,屈伸的种类很多,而各民族各地区有各自的特点。像藏族屈伸显著的特点是连绵不断,朝鲜族屈伸则表现为韧性十足,而蒙古族的屈伸则以沉稳为主。由此可见,一个简单的屈伸在不同民族舞蹈中出现,会出现不同的效果,会表现出不同的风格韵味。再拿体态来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对舞蹈体态的选择是以本民族的意识形态为出发点的,是与他们的劳动生活密切相关的,是从他们生活、劳动中,最普遍最熟悉的动作中吸收和提炼的。
此外,为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蒙古族民间舞的风格,应培养学生跳“心灵之舞”。所谓“心灵之舞”,就是以内心情感去带动外表的动作,也可称其为“以意带形”。由于各个民族人们生活的地域不同,自然环境、宗教信仰等不同,所以各自的精神风貌也有所不同。如维族舞蹈多表现为“神情高傲,步履潇洒”,而蒙古民族长期生活在草原上,由于长期的马背生活使得他们的性情豪放,动作粗犷,这一点教师及学生都要有一定的了解。简单地说,就是做动作时应明确自己跳的是哪个民族的舞蹈,这个民族有什么性格特征,从而在内心中形成一种感觉,带着这种感觉去学习动作,这对把握风格是大有益处的。相反,内心如果没有这种感觉,大脑一片空白,那么做出来的动作不但不能“神”似,连“形”似也谈不上了。因此,在把握蒙古族舞蹈的风格时应力争做到“神形兼备”。但对于多数学生来说并不能完全做到深入生活和体验生活,他们只能在课堂中进行学习,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能身临其境地去加以感受。这就要求教员人为地造成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用自己所掌握的大量知识,用形象的语言描绘把学生带入境界,从而达到融会贯通,意形完美结合,使蒙古族的舞蹈风格自然流露于动作之中。
总之,蒙古族是具有鲜明个性的民族,它的舞蹈风格像缤纷绚丽的花蕾,散发着特异的芳香,愿我们把握好它,随时代而舞动,装点祖国的艺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