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在旧中国历史上,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少数民族实行的是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政策,使广大少数民族过着颠沛流离、食不果腹的苦难生活,根本谈不上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坚持把消灭民族压迫、实现各民族平等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22年,中共“二大”就提出了“尊重边疆各族人民自主权力”的政治主张。建国后,中国政府废除了一切民族压迫的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政策法令,开创了中华民族大团结、大繁荣的新纪元。诚如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的:“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为新中国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就十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体育事业。1949年10月朱德同志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大会上就提出“要广泛地采用民间原有的许多体育形式”。1961年周恩来总理亲临云南西双版纳与傣族人民一道欢度“泼水节”时指出:“傣族人民的划龙舟,不仅是娱乐活动,而且是体育活动,可以增强人民体质,练习保卫祖国的本领”。充分肯定了民族传统体育的社会文化价值。1999年江泽民同志为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题写了“发展民族体育,增强民族体质”的题词。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民族地区考察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思想,这对发展少数民族体育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中国少数民族体育政策的思想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