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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在家庭生活中男女平等,共同持家,家庭有事或者买东西时,是男女互相商量决定的。拉祜族盛行从妻居的习俗,男子婚后即到女方居住,称为“上门”,女婿上门三年后即分居出去,另立新户,男子成年外出上门,即很少再回本家。在财产继续上,女儿与儿子都享有同等权利。若只有一子,儿子结婚也可以征求女方同意再上门,也不再分家另居,便留在父母的房子。若有两个儿子,谁赡养父母,父母的房子便留给谁,假如只有女儿,女儿也要赡养老人。无后者、无外姓瞻养者,老人去世后,财产归全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