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如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族,有大片聚居区,人口均在百万以上,文字历史也比较悠久,他们的语言除了在家庭内部、邻里亲友间使用外,还在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中使用,甚至在一些邻近的或者杂居在一起的其他民族中使用。
第二种类型,如彝族和傣族,他们虽然也有成片的聚居区,有传统的文字,但是文字没有统一的规范,方言差异也较大,本民族的语言在社会上的应用不如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民族那么广泛。壮语和傈僳语、拉祜语、景颇语、载瓦语由于语言内部差别较大,全民族通用的共同语还没有形成,文字的使用范围也很小,语言使用情况与彝语、傣语接近。
第三种类型,民族的语言只在本民族内部日常生活中使用,在政治生活、学校教育中往往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主要是汉语,有些地方也使用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没有与本民族语言相一致的文字,一般使用汉字。属于这个类型的少数民族语言相当多,大约占语言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使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