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全国人大民委在民族立法工作的职能和作用:
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之一,除调研外,全国人大民委还承担着民族工作领域的立法与监督任务,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人大民族工作的三大任务。就立法工作来讲,民族委员会目前没有专门的立法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认真做好法律草案的审议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要履行好审议方面的职能,就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法律草案的研究上,特别是要做好法律草案中涉及民族问题的条款的研究,对法律草案中涉及民族问题的条款是否符合民族地区实际,草案相关条款是否成熟,要认真研究,提出明确意见。另一方面,如果交给民族委员会研究的法律草案中没有涉及民族问题的条款,而民族工作相关问题又确实需要在法律草案中以专门条款的形式加以规范的,民族委员会也要坚持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力争写进有关民族问题的专门条款。这项工作做好了,就是立法工作做出了成绩。同时,民族委员会还要把审查民族方面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来对待,积极认真地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