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以虚词和词序为主要语法手段。语序是:主语—宾语—谓语。名词和一部分代词作定语时,在中心词前。数量词和形容词作定语时,在中心词后。多数方言的否定词作状语修饰动词、形容词时,在单音的中心词前、 双音的中心词之间。但西部方言的否定词mα21作状语修饰双音形容词时,一般在中心词前,也可在某些双音形容词之间,如唓u55(快)mα21(不)di21(乐)“不快乐”。介词一般在宾语后,但在少数方言里,有的介词在宾语前,如弥勒话vα33“把”,禄劝话ko32“把”;有的介词在宾语后,如弥勒话mε55“从”,ɡε33“被”,禄劝话尶a33“让”,d尶e55“给”。指示代词一般在名词中心词后,数量词前,但东南部方言宜良话(撒尼)的指示代词在一定条件下可在名词前,也可在名词后。
②量词很丰富。有的方言里,量词可以直接限制名词,起泛指或定指冠词的作用,如凉山彝语量词起不定冠词的作用;禄劝话量词起定冠词的作用。
③少数方言有标志主语、宾语的助词。如威宁话有主语助词o55,弥勒话有宾语助词lε33。
④各方言还使用某些屈折变化作为表示语法意义的辅助手段,如北部、中部、东南部3个方言谓语动词、形容词用重叠、变调手段表示疑问。一部分动词用辅音清浊交替表示使动和自动的对立。 如威宁话ɡu55“穿(衣)”,ku55“使穿”;弥勒话do11“烧”,to55“使烧”。